就像一句话说的:人生,不论你怎么选择,最后都要后悔。 既然都要后悔,这场婚礼也没有退路,那就暂且躺平,先保全两家颜面再说!。 原主跟陆宴时之间的事情虽然不光彩,但陆家在百花城是有头有脸的,头一次办喜事,多少也得讲究一点排场。 沈岁宁婚礼上要穿的红色旗袍,也都是陆家精心为她准备的,王蕾笨手笨脚的想给她盘个头,弄了半天也没有弄好。 沈岁宁抹完了烟粉,自己动手,三下五除二就盘好了,她头上的银簪是老太太给她压箱的,今天正好戴上。 王蕾就在屋里跟她说着话,没多大工夫,陆宴时被一群亲朋簇拥着进门。 他身上穿着一身军装,上面戴着属于他的光辉奖章,高大的身姿结实又挺拔,胸口的大红花那么的华丽鲜艳,衬得肤色白皙的他,浑身透着一股子斐然气质,简直就是一颗青翠的小白杨,俊俏的要命! “走吧。” 陆宴时对沈岁宁伸出了一只手。 这声走,他说的很冷,并没有作为新郎官该有的春风得意。 沈岁宁看着这双深沉的眸,犹豫了一下,才将手递给他。 这桩婚就是原主赖来的,陆宴时被硬按着头,不爽才是正常态度。 就在这时候,沈岁宁后院的邻居却说道:“诶,新郎官可不能就这么把人接走,得抱着,新娘子脚不能沾地。” 陆宴时听后,本就清冷的表情像是刮过风雪,但还是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,将沈岁宁抱了起来。 男人扛枪的手臂生的很结实,掌心有着薄薄的茧,拖着不到九十斤的她,就像一个轻飘飘的物件儿,走的脚下生风。 沈岁宁隔着他身上的衣料,似乎能够感觉到他胸膛里的心跳声,沉稳、有力,他的呼吸带着一股的皂角香,细闻,似乎掺杂了一点烟草气味,并不呛人。 出门时,阳光正好打在他的侧脸,沈岁宁手臂圈着他的脖子,身体靠在他肩头,能够清晰的看见,他高耸如山峦的鼻梁,完美利削的侧颜,红润如桃花般的美人腮。 沈岁宁不自觉的轻轻动了动手,有那么一种冲动,想要找纸跟笔,将现在的画面呈现出来……不过也只能想想了,陆宴时接亲用的是部队的车,威武的停在村口,他就这么一路将沈岁宁抱过去,将她放在座位上。 沈岁宁是村里第一个出嫁用汽车接亲的新娘,吸引来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,围绕着汽车,议论纷纷,有羡慕,就有嫉妒。 “听说沈岁宁是想勾引顾泽不成才跳河的,人家好心好意救她,她倒好……赖上人家了!” “怪不得呢,我瞅着新郎官都没有乐模样,敢情是不情愿! 沈岁宁以后的日子能好过吗?” “人家陆家在县城有权有势,沈岁宁管那些? 能嫁过去就是本事!” 车上,沈岁宁不用刻意听,也知道外面的人怎么说她,与其给自己找不自在,她干脆两耳不闻窗外事,认认真真的享受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的婚礼。 “车先别急着走,新郎官跟新娘把手牵着,我来给你们上月老绳,只要路上红线不断,以后你们两人的日子就会和和美美,白头偕老。” 对于这些繁琐的程序,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结婚习俗,沈岁宁可以理解,很配合的将手抬起来。 看着陆宴时的冷脸,她正担心陆宴时不肯配合,下一秒,她的手已经被一只温热宽厚的手掌握住。 一条手指粗的红绳用五彩线装饰,绑绳子的人生怕它路上松开掉了,在两个人的手腕上缠了一圈又一圈,在最后打结的时候,陆宴时低沉的开了口:“不能这样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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